第54章 放你海阔天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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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行那天,纪云初只带了很少的行李,穆千辰和穆泽给她准备的东西,她一样都没拿。
既然要离开,那就要轻轻松松,干干净净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
两个男人坚持要去机场为她送别,纪云初没有阻拦。
临上飞机时,穆千辰忍了又忍,最终没忍住:“你走了,那我们的孩子怎么办?”
纪云初脚步一顿,随后,若无其事的继续往登机口走:“我现在的状态,根本不适合照顾孩子。瑞麒是你的骨肉,我相信,你会把他照顾得很好。”
说完,便头也不回的登上了飞机。
穆千辰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舱门处,年轻俊美的面容,像是骤然间被抽空了所有的精气神,颓然不堪。
自此一别,也许以后就是天各一方。
穆泽在旁边急得跳脚:“还愣着干什么?追上去,拦着她啊!”
可不管他怎么催促,穆千辰的双脚都重若千均,迟迟无法迈开半步。
只能眼睁睁的望着碧蓝的天穹上,那架载着他心中所爱的飞机,越飞越远,离开他的视野,消失在天尽头。
云初,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海阔天空,那么我成全你。
愿你余生,百岁无忧。
飞机上,纪云初侧脸望着窗外一碧如洗的蓝天,觉得心情前所未有过的轻快,宁静。
她以前常埋怨穆千辰不是个好父亲,可其实,她也不是一个好母亲,总是陷在这些情情爱爱里难以自拔,疏于了对孩子的照顾。
但愿这次游历回来,她能重获新生,以焕然一新的面貌,给瑞麒一份强大无畏的母爱。
国外一待,就是大半年。
纪云初游历了许多的国度,见识了她前半生不曾见过的风景,心境一天比一天开阔,走走停停,最后停留在一处战火纷飞的国度,当起了一名拯救战争孤儿的志愿者。
在这里,她遇到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,找回了遗失许久的自己。
原来,她的生命,也可以大放异彩,也可以不为任何男人而活。
“云初,你手上的戒指好漂亮啊,你已经结婚了吗?”
问话的,是纪云初刚结识不久的一个女孩,与她一起在这里做志愿者。
女孩本身就是战争遗孤,所以立志要拯救更多的孩子,不让他们重蹈自己的命运,纪云初与她十分交好。
纪云初闻言看向自己的无名指,那里戴着一枚款式简洁却不简单的戒指,是三年前她和穆千辰结婚时买的。
穆千辰那只从未见他戴过,她的这只则一直戴在手上,三年来都习惯了,从未摘下过,仿佛已经与她融为一体,如果不是被人提起,她都快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。
也正因如此,她半年前离开时,才忘了把它摘下来还给穆千辰。
“喜欢吗?”纪云初笑着将戒指摘下来,递给面前的女孩,“戴上试试,合适就送给你。”
许多未婚的女孩都对婚戒有种莫名的喜欢,就像憧憬婚纱一样。
“这,这怎么好?”对方有点不敢试。
“没关系,这只戒指我已经戴烦了,送了总比扔了强。”纪云初笑着把戒指往对方手上套。
女孩活动了一下手指,羞窘的道:“稍微有点紧,我的手指太粗了,云初,还是你的手指漂亮,又白又细又长,简直跟艺术品似的,戴什么都好看。”
纪云初笑笑,正要说话,突然营帐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动静。
在这种不太平的国度,即使是处于中立方的志愿者阵营,有时也会受到恐怖分子的侵扰。
纪云初脸色一变,对女孩道:“你别出来,在这里等我。”
说完,便一脸严肃的起身,出去查看情况。
临行那天,纪云初只带了很少的行李,穆千辰和穆泽给她准备的东西,她一样都没拿。
既然要离开,那就要轻轻松松,干干净净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
两个男人坚持要去机场为她送别,纪云初没有阻拦。
临上飞机时,穆千辰忍了又忍,最终没忍住:“你走了,那我们的孩子怎么办?”
纪云初脚步一顿,随后,若无其事的继续往登机口走:“我现在的状态,根本不适合照顾孩子。瑞麒是你的骨肉,我相信,你会把他照顾得很好。”
说完,便头也不回的登上了飞机。
穆千辰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舱门处,年轻俊美的面容,像是骤然间被抽空了所有的精气神,颓然不堪。
自此一别,也许以后就是天各一方。
穆泽在旁边急得跳脚:“还愣着干什么?追上去,拦着她啊!”
可不管他怎么催促,穆千辰的双脚都重若千均,迟迟无法迈开半步。
只能眼睁睁的望着碧蓝的天穹上,那架载着他心中所爱的飞机,越飞越远,离开他的视野,消失在天尽头。
云初,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海阔天空,那么我成全你。
愿你余生,百岁无忧。
飞机上,纪云初侧脸望着窗外一碧如洗的蓝天,觉得心情前所未有过的轻快,宁静。
她以前常埋怨穆千辰不是个好父亲,可其实,她也不是一个好母亲,总是陷在这些情情爱爱里难以自拔,疏于了对孩子的照顾。
但愿这次游历回来,她能重获新生,以焕然一新的面貌,给瑞麒一份强大无畏的母爱。
国外一待,就是大半年。
纪云初游历了许多的国度,见识了她前半生不曾见过的风景,心境一天比一天开阔,走走停停,最后停留在一处战火纷飞的国度,当起了一名拯救战争孤儿的志愿者。
在这里,她遇到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,找回了遗失许久的自己。
原来,她的生命,也可以大放异彩,也可以不为任何男人而活。
“云初,你手上的戒指好漂亮啊,你已经结婚了吗?”
问话的,是纪云初刚结识不久的一个女孩,与她一起在这里做志愿者。
女孩本身就是战争遗孤,所以立志要拯救更多的孩子,不让他们重蹈自己的命运,纪云初与她十分交好。
纪云初闻言看向自己的无名指,那里戴着一枚款式简洁却不简单的戒指,是三年前她和穆千辰结婚时买的。
穆千辰那只从未见他戴过,她的这只则一直戴在手上,三年来都习惯了,从未摘下过,仿佛已经与她融为一体,如果不是被人提起,她都快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。
也正因如此,她半年前离开时,才忘了把它摘下来还给穆千辰。
“喜欢吗?”纪云初笑着将戒指摘下来,递给面前的女孩,“戴上试试,合适就送给你。”
许多未婚的女孩都对婚戒有种莫名的喜欢,就像憧憬婚纱一样。
“这,这怎么好?”对方有点不敢试。
“没关系,这只戒指我已经戴烦了,送了总比扔了强。”纪云初笑着把戒指往对方手上套。
女孩活动了一下手指,羞窘的道:“稍微有点紧,我的手指太粗了,云初,还是你的手指漂亮,又白又细又长,简直跟艺术品似的,戴什么都好看。”
纪云初笑笑,正要说话,突然营帐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动静。
在这种不太平的国度,即使是处于中立方的志愿者阵营,有时也会受到恐怖分子的侵扰。
纪云初脸色一变,对女孩道:“你别出来,在这里等我。”
说完,便一脸严肃的起身,出去查看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