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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序之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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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0章 帕夏的手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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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巨龙本质上是一种很不会社交的生物——除非在自己的伙伴身边,对待其它人或者生物,他们总是喜欢用一种胸有成竹似地高高在上语气进行交流。

  但碍于巨龙的强大,总有些别的生物或出于讨好或出于畏惧而侍奉在他们身旁,甚至甘愿充当巨龙行动的‘马前卒’。

  如果一头巨龙身边没有几个像样‘马前卒’,那就只有一种可能——他或她,还不够强。”

  ——著名龙类研究学家布鲁《巨龙的一生》

  我们的主角很强,因此有人愿意为他鞍前马后地效劳。

  走入斯帕特城中,早有得到传讯的人而前来迎接——和铁匠师傅、沙犀商队的桑托斯、沙漠精灵布拉奇一起从诺姆城逃出来的地下行会头子,此刻正恭谨地站在奎斯面前。

  他真正的名字已经没有什么人知晓,手下和大多数人对其称呼是“老大”、“先生”等尊敬称谓。不过在巨龙奎斯面前,这位地下行会头子谦逊地自称为“手套”。

  手套把家人都留在了龙眷氏族的城镇里,在他看来,目前偌大个美帝奇也只有那里最为安全。哪怕在都城拜特都有自己的关系网络,但是他还是更看好奎斯这位强大的巨龙帕夏。

  强大的统治者,往往意味着人民可以安居乐业。

  当少年蓝龙找到手套,并且让他去斯帕特城摸底的时候,这个诺姆城曾经地下行会的头目一口就答应了下来。“不要忤逆强者”,这是手套从替他之前几个失败身死的老对手身上得到的教训。

  就像扩充商队、购置沙犀兽对于胖商人桑托斯来说乃是干熟了的行当,潜入斯帕特城摸底,对于曾经执掌一个城市地下权柄的手套来说纯属小菜一碟。

  他的人际网络在这座城市之中也依旧好使,何况大灾过后这里人心惶惶,市面上的紊乱更是给了他许多可趁之机。

  甚至连半个月都不到,斯帕特城里的大小混混们就知道这里来了一位“老前辈”,手套以猛龙过江的方式宣告了自己的到来——原本负责维持这座城市简陋地下秩序的家伙们死走逃亡伤,剩下的都被其收在门下效劳。

  之前的混混头目们只能够经营些绑架、勒索活计,最多也不过是勾结一下城外的沙匪(如今都被巨龙帕夏顺手剿灭,填了下钱包,省了笔手下的伙食费),毫无技术含量可言,充当其手下自然最多也只能喝口冷汤。

  手套的做法可完全不一样,作为“老前辈”的他早就见惯了大世面。斯帕特城以前的混混最多只能算是“混街面”,手套则让他们见识了“地下行会”的先进运营理念。

  凭借着自己的人脉关系,手套找来了美帝奇最大的三十八家酿酒商。当着这些大商贾代表的面,他拿出了斯帕特城的特产谷物——糯麦。

  这种在尼若河畔的肥沃土壤生长的谷物糯性十足,非常适合酿酒,往年酿酒商都要从执政官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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