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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九章 银子它不香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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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要人家出钱建墙,首先得给一个说法。

  这会议结束之后,法院、诉讼院、纠察院三大机构,便颁布一则告示,表明我们这三大机构,不是官府机构,没有朝廷的授权,我们都只是乡绅,或者是没有功名在身的书生,职责就是管理本地区的治安,无权处理卫辉府以外的事务,今后任何对外事宜,必须要通过专门的渠道去解决。

  而这专门的渠道,指得就是吉贵。

  郭淡当然不会把锅甩给吉贵,他们可都是一边的。

  吉贵也马上发表申明,表示自己只与州府交涉,不与民间交涉。

  这个申明非常简短,但却是耐人寻味。

  只与州府交涉,这很好理解,毕竟明代非常讲究这地位对等,吉贵统管的是卫辉府外事,地位在州府这一级别,他肯定不会跟县里打交道的。

  但后面这条,不与民间交涉,就很有趣了。

  往好的方面理解,就是将来那些大地主要人,必须先去本地县衙告状,县衙受理之后,再反馈到州府级别,州府再去找吉贵商谈,地主不能直接去找吉贵。

  虽然非常麻烦,但不管怎么说,到底还是有个解决的途径。

  关键就在于,这法院、诉讼院、纠察院,也都是民间机构,吉贵又只负责外事,他是无权命令这三个机构的。

  吉贵也只能去与他们去商量。

  这么一来的话,那就是可调查,可不调查。

  法院可以不听吉贵的。

  要知道卫辉府的执行能力,相比起大明朝来说,那真是另一个次元的。

  诉讼院在颁布得当天,就不再受理外县的诉讼,以前接的,还未处理过得,都是直接撤销,因为这是违法的,他可是没有这权力。这诉讼院都不受理,法院想受理都没法开堂,找法绅讲人情也是没啥用的。

  这一下可真就炸了锅。

  他们惹得可不是普通百姓,而是周边的大地主。

  他们首先向当地县衙施压,县衙本不想受理,因为古代有句谚语,官有政法,民从私契,就是说政法和契约是平行线,两者没有太多的交集,一般涉及到钱财、利息的契约,官府都是以调和为主,最好是你们自己解决,官府不太可能会用刑罚去处理这一类的事务。

  简单来说,就是缺乏强制性。

  这其实是在维护大地主的权益,因为大地主违约,如果官府不为百姓做主,百姓根本没有办法讨回公道,但是百姓违约,就算官府不帮忙,地主也有很多办法逼着百姓还钱。

  但这回不同,对方可都是大地主,当地县官也惹不起,但他们也没有办法处理,于是就告到州府去,州府本就看卫辉府不爽,尤其是开封、彰德二府,他们立刻派人去找吉贵。

  吉贵毕竟司礼监派来得,他也不虚,他就如实相告,你们自己无所作为,卫辉府都已经总动员,实在是拦不住,这怪得了谁。

  他也无权命令法院,他只能从外事方面与你们合作来解决这事,于是乎,他提出了非常著名得建墙方案,在他们境内建一道墙,挡住他们的百姓过来,卫辉府出人去巡视。

  为什么不在卫辉府建,因为卫辉府谁也没有这个权力,也没有钱,不然的话,那城墙早就拆了。

  这可把那些老爷们的气疯了。

  建墙?

  这是什么狗屁主意。

  且不说如今大家日子都不好过,即便好过,也不可能拿出来建墙,招待同僚们吃吃喝喝不香吗?

  但是他们目前也拿卫辉府没有办法,因为卫辉府目前是直属皇帝,别说河南道布政司,就连内阁都管不了,他们就要求地主们自己想办法解决,他们不管了。

  那些大地主可都是人精,立刻便听出弦外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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